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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大多数参加高考的学生来说,能被大学录取是件喜事,可河南省夏邑县一高复读生李奎鹏却属例外——今年3月,他才得知自己去年已被郑州某专科学校录取,而录取通知书在学校微机室里“睡”了1年。(6月20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学生十年寒窗苦读,为的就是金榜题名这一天。现在学生收不到录取通知书,只能选择复读。如果不是李奎鹏的父亲偶然从夏邑县一高一位老师那里得知,儿子去年被郑州市某专科学校录取,他们还会一直被蒙在鼓里。对考生本人与他的家庭来说,录取通知书“睡着”了,造成的物质损失与精神伤害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。有时,一份通知书可能就会改变考生一生的命运。
按理说,大学录取通知书应该送达考生本人。因为邮政部门对高校录取通知书有重点投递、专门投递的规定。现在录取通知书“睡着”近一年之久,导致李同学有学不能上。那么,录取通知书“睡着”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?学校还是邮政部门?
毋庸置疑,学校作为收发人,没有及时把重要信件转交收件人,责任自然是不能免除的。然而,邮件已标明了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和姓名,邮政部门就应将其亲自投递到收件人手中。笔者专门查阅了《邮政法》,《邮政法实施细则》规定,农村、牧区的邮件,根据交通条件和邮件量的具体情况,一般投递到乡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点。
但是我们不能忘掉一个基本的前提,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入学的惟一凭据,它并不等同于一般的邮件,事关考生的前途与命运。确保将每一份录取通知书及时、准确、安全投递到位,是邮政部门神圣职责,更是广大考生对邮政部门的信任。因此,对高校录取通知书并不能如此“一般”处理。
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,录取通知书能否及时准确投递到位,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。笔者期待:邮政部门能做到投递万无一失,不要再上演录取通知书“睡着”、丢失,让考生欲哭无泪的事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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